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认定
(一)申请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不**50万元,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2.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 6000平方米,企业经营场地应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
3.具备必要的拆解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
4.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人员的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
5.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6.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消防设施。
7.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8.具备电脑、等办公设施。
(二)申报材料
1.企业书面请示及所在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2.填写真实完整的《三明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合法有效(如土地使用权证;若属租赁者,应提供3年以上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权等)复印件。
5.拆解设施设备清单、具备拆解设施设备的有效(如拆解设备、照片等,租赁的还应加上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复印件。至少应具备以下拆解设施设备:车辆称重设备,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配有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密闭容器),安全气囊直接或者拆除、存储、,汽车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置,分类存放含聚氯联苯或聚氯三联苯的电容器、机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容器,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
6.20名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人社部门出具的缴费。其中:应拥有5名以上技术人员(技术岗位包括:叉车司机、焊接与热切割工、拆解工、起重机械作业工、汽车空调CFC-12制冷剂回收工等)的职业技术有效(如书、作业操作证等)复印件。
7.所在县(市、区)工商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8.所在县(市、区)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9.所在县(市、区)**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
什么样的汽车该报废?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而根据我国的《汽车报废标准》,民用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就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过本标准*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此外,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当然,3个周期不年审检测的话也会被强制报废。
从上面的车辆报废要求我们可以看出,常用的私家车只要油耗、排污等方面表现正常,并且检验合格就能一直使用。但如果无法通过检验,又不想被收回号牌的话,就得尽快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Tips :
“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按照这个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而对于**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
关于机动车车辆报废标准知识了解:
关于机动车车辆报废标准知识了解
车辆报废标准(有些地方有自己的标准,请查询当地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会、国家发展计划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1202号)和国家经济贸易会、国家发展计划会、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资 [1997]4562号)及国家经济贸易会、国家发展计划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规定:
凡在我国镜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二、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三、 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 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 年限长不**过10年。
四、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五、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车累计行程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 越野型)累计行程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程50万公 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六、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 ,其他车辆使用10年;
七、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八、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九、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十、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
十一、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十二、 三轮农用运输车和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达6年的;
十三、 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达9年的;
十四、 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累计行驶里程达25万公里的;
十五、 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 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 增加检验次 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农用运输车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两次检验不符 合要求的,应注销登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过本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一半。达到报废年限或者累计行使里程的农用运输车,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可以适当延长使用年限,但长不得**过3年。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报废车辆如何领补贴:
必须是名字、也就是车主本人或代理人到交管局车管所提出报废申请,一切手续齐备后,车主本人的上会收到报废的补贴。这个补贴是按照车的吨位等计算出来的,是有明确的价格的。
把相关政策性文件也给你了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6000元。
二、将《实施办法》*六条中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由注销日期调整为将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环保、财政部门,通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对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补贴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四、对已经按财政部公告2009年*20号规定享受补贴的,如果同时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条件,或车主补充新车购车、机动车登记等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条件,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环保、财政部门通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确认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补贴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五、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不得变相压价。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报废车辆型号、轿车排量等有关信息。对不履行填报义务或不如实填报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中心是国家汽车报废单位,具有汽车报废、黄标车以旧换新办理。公司报废厂占地8万多平方米,拆解、加工设备齐全,拆解加工场地面积大,拖运能力强。公司成立以来,通过合法途径回收报废汽车,已为广大客户报废了**过十万台汽车,维护了车主的合法权益,遏制了报废汽车回流社会,为消除报废汽车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尾气污染起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司在业内业外都深受**。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汽车报废注销和国家鼓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问题,可随时致电我司 提供免费上门拖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