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进口合同

进口合同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
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三条 装运期限: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四条 装运口岸:
  *五条 目的口岸:
  *六条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
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
行付款。
  *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
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
“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
样)。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C.装箱单及/或重
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
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
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单证
      份数
      寄送ABCDEF  
      送交方议付银行343311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1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2222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
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八条 装运条件:A.离岸价条款:(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
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
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
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
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
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
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
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
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
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
核实支付。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
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
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
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
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
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
90天内,根据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
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
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
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
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十三条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
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
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16天起计算,较多不**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十四条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按照该仲裁**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
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
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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